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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8名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內的示威者,去年七一遊行後衝出馬路,被控非法集結,梁國雄等6人雖然昨在觀塘法院承認控罪,但有被告質疑有關控罪是「惡法」,案件押後至今天判刑,以待裁判官聽取眾被告求情。另有兩人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自簽守行為1年。
稱違反人權 惡法下難抗辯
8被告梁國雄、張錦雄、周諾恆、梁穎禮、洪曉嫻、岑子杰、陳倩玉及柯蓓茵,年齡由20至56歲,各被控一項協助舉行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罪。
除陳倩玉及柯蓓茵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外,其餘被告均認罪。梁國雄等已認罪者指出,雖然認為公安條例違反人權,但難以抗辯,故選擇認罪。洪曉嫻於庭外接受訪問時表示,「公安條例是惡法,因為超過30人的集會及50人的遊行便屬違法,基本上是無法抗辯的條例,所以我們商討後選擇認罪。」
案情指出,去年警方接獲團體申請於7月1日下午2時至晚上8時,在維園遊行至中區政府合署,並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當晚7時半開始,被告張錦雄以擴音器勸示威者遊行結束後留守中環,邀請示威者「坐爆」警署。
至晚上約9時半,約200名示威者離開中區政府合署,抵達長江中心後突衝出馬路,佔據皇后大道中及花園道交界。晚上約10時半,示威者再度突破警方封鎖衝向立法會,並跑到昃臣道及干諾道中西行線佔據馬路,令現場交通受阻10至30分鐘不等。
柯蓓茵及梁國雄等以擴音器叫示威者坐下堵塞道路,其餘各被告則以擴音器呼籲示威者合作抗爭等。警方多次警告示威者正參與未經許可的集會後,午夜展開拘捕行動。
【案件編號﹕KTCC4298/12】
稱違反人權 惡法下難抗辯
8被告梁國雄、張錦雄、周諾恆、梁穎禮、洪曉嫻、岑子杰、陳倩玉及柯蓓茵,年齡由20至56歲,各被控一項協助舉行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罪。
除陳倩玉及柯蓓茵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外,其餘被告均認罪。梁國雄等已認罪者指出,雖然認為公安條例違反人權,但難以抗辯,故選擇認罪。洪曉嫻於庭外接受訪問時表示,「公安條例是惡法,因為超過30人的集會及50人的遊行便屬違法,基本上是無法抗辯的條例,所以我們商討後選擇認罪。」
案情指出,去年警方接獲團體申請於7月1日下午2時至晚上8時,在維園遊行至中區政府合署,並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當晚7時半開始,被告張錦雄以擴音器勸示威者遊行結束後留守中環,邀請示威者「坐爆」警署。
至晚上約9時半,約200名示威者離開中區政府合署,抵達長江中心後突衝出馬路,佔據皇后大道中及花園道交界。晚上約10時半,示威者再度突破警方封鎖衝向立法會,並跑到昃臣道及干諾道中西行線佔據馬路,令現場交通受阻10至30分鐘不等。
柯蓓茵及梁國雄等以擴音器叫示威者坐下堵塞道路,其餘各被告則以擴音器呼籲示威者合作抗爭等。警方多次警告示威者正參與未經許可的集會後,午夜展開拘捕行動。
【案件編號﹕KTCC42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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