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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倡增協議管制權 延伸監管收費方式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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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26日 06:35
2012年09月2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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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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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紓緩加電費壓力,中電去年擬改變累退式收費,惹來工商業界炮轟,中電後來撤回方案,但環團又不滿鼓勵浪費電力。中電同意長遠要檢討收費結構,但大前提是節能,並釐清浪費電力的定義,才可說服用戶向高用量用戶加電費。學者呼籲政府把握明年檢討管制計劃協議的機會,將政府審批電費的權力伸延至收費結構,透過調整各級收費,鼓勵市民慳電。


中電願檢討 先定義浪費

中電企業發展總裁莊偉茵昨表示,耗電量達較高級別的工商業用戶因業務需要,不代表浪費。檢討收費結構前須先了解各行業的耗電基數和習慣,令業界了解沿用的耗電模式是否合乎能源效益,從而選擇如何節能,最後再考慮是否修改收費結構,如改成累進式。


城大管理科學系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副總監余遠騁指出,兩電每年推算來年收入再釐定各級電費,但目前的收費結構節能誘因不足,工商業用戶耗電愈多、收費愈低的模式亦鼓勵浪費。


但目前管制協議只能監管兩電准許回報,至於如何釐定收費政府無從過問。


低用量戶減費 鼓勵節能

余遠騁認為,政府應把握明年與兩電中期檢討管制協議,鼓勵改革收費制,可將審批電費權力伸延至收費結構,例如大幅增加高耗電量用戶的電費,以及下調低耗電量用戶的電費,鼓勵市民節能,市民因節能而減電費之餘,長遠亦可紓緩加電費壓力,「全民節能可推遲兩電投資發電裝置的速度,以應付更高的用電需求;兩電資產的膨脹速度減慢,便不能透過加價以維持准許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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