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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一場轟動全港的佔領政府總部行動後一天,隨即來了2012年立法會選舉。結果是12萬市民在沒有嚴密組織下,迫使梁振英政府撤回國教科開展期死線以及抽起部分敏感課程指引;泛民主派政黨卻在長年耕耘下,於地區直選被對手步步進逼。此外,猶記得2003年50萬人上街時,組織示威的民間人權陣線,相當一部分成員均具有政黨背景,但今次佔領政總卻出現一幅截然不同的畫面,普遍市民乃至傳媒均傾向認為,假若有政黨參與行動,社會運動就會馬上變質,成為政黨「抽水」的工具,所以無論是佔領政總的組織者或參與者,都十分抗拒政黨介入,而政黨在擔心被指摘之下,亦顯得步步為營。
民間組織的佔領運動與政黨主導的選舉成績,出現如此強烈對比,有一種呼聲就因此提出,香港今後不能夠再依靠政黨,而只可以借助公民社會的行動直接制衡政府。然而筆者認為,這次反國教展示的成功公民社會運動,不應轉移我們力促政黨改進和壯大的視線,因為政黨在整個社會管治和民主發展中,確實具備了一些公民社會不可替代的作用。
公民社會中的社會運動往往圍繞單一議題,市民加入行動時因而都有清晰目標。就像今次佔領政總行動,組織行動的學民思潮以及家長關注組,都是打着撤回國教科的旗號成功號召支持,而參與的人都有一個做對事的感覺,因而凝聚力強。
不可或缺的政黨
相反,政黨的特質要求它同時兼顧多個不同政策領域,以民主黨為例,他們在撤回國民教育科上,可能與參與佔領政總人士的目標一致,但其支援政改的立場,卻又會流失部分人的支援。哈佛大學教授李普塞特(Lipset)在2000年出版的《不可或缺的政黨》(The Indispensability of Political Parties)一文精闢指出,正由於政黨能同時代表多種訴求,所以才能擔當公民社會眾多組織與政府間的一道連結,提供一個公眾在進行日常生活的同時可參與公眾事務的民間政治架構,眾多不同利益在政黨提供的平台上互相凝聚,乃至達成共識,然後再由政黨作為代表與政府談判,將社會內原來分散的訴求帶入政策制定的過程。這樣的好處是持續性高,亦可減輕依賴議題式的社會動員來制訂政策的社會成本。
在成熟的民主社會,政黨間互相競爭,並以執政為目標,換句話說,在野者與執政者在一段時間內是會互易其位的,而在這過程中,所有政黨便會着力訓練遲早要擔任重要公職的政治人才。香港目前面對的困局,除了政黨競爭執政的體制尚待確立(因而需要進一步的政治改革),便是儘管公民社會日益蓬勃,政黨的發展卻有點停滯不前。當這種反差愈大時,我們要做的是促進提升香港政黨的質素,當中包括鼓勵真知灼見的人士,不應滿足於只在公民社會論政,而應進一步投身政黨政治,除了參與現有政黨或組建新的政黨,更重要的是,要思考如何將政治訴求和理念逐步成為政策和社會行為,如何促使我們的政治制度向前發展,為未來的社會訴求進入政策過程締造一個更友善順暢的制度環境。
唯有當公民社會與政黨同步前行,我們才能有一個既能凝聚市民廣泛參與,又有適當組織居中協調帶領的「達治」(governable)社會。
作者是香港城市大學
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香港民主發展網路成員
民間組織的佔領運動與政黨主導的選舉成績,出現如此強烈對比,有一種呼聲就因此提出,香港今後不能夠再依靠政黨,而只可以借助公民社會的行動直接制衡政府。然而筆者認為,這次反國教展示的成功公民社會運動,不應轉移我們力促政黨改進和壯大的視線,因為政黨在整個社會管治和民主發展中,確實具備了一些公民社會不可替代的作用。
公民社會中的社會運動往往圍繞單一議題,市民加入行動時因而都有清晰目標。就像今次佔領政總行動,組織行動的學民思潮以及家長關注組,都是打着撤回國教科的旗號成功號召支持,而參與的人都有一個做對事的感覺,因而凝聚力強。
不可或缺的政黨
相反,政黨的特質要求它同時兼顧多個不同政策領域,以民主黨為例,他們在撤回國民教育科上,可能與參與佔領政總人士的目標一致,但其支援政改的立場,卻又會流失部分人的支援。哈佛大學教授李普塞特(Lipset)在2000年出版的《不可或缺的政黨》(The Indispensability of Political Parties)一文精闢指出,正由於政黨能同時代表多種訴求,所以才能擔當公民社會眾多組織與政府間的一道連結,提供一個公眾在進行日常生活的同時可參與公眾事務的民間政治架構,眾多不同利益在政黨提供的平台上互相凝聚,乃至達成共識,然後再由政黨作為代表與政府談判,將社會內原來分散的訴求帶入政策制定的過程。這樣的好處是持續性高,亦可減輕依賴議題式的社會動員來制訂政策的社會成本。
在成熟的民主社會,政黨間互相競爭,並以執政為目標,換句話說,在野者與執政者在一段時間內是會互易其位的,而在這過程中,所有政黨便會着力訓練遲早要擔任重要公職的政治人才。香港目前面對的困局,除了政黨競爭執政的體制尚待確立(因而需要進一步的政治改革),便是儘管公民社會日益蓬勃,政黨的發展卻有點停滯不前。當這種反差愈大時,我們要做的是促進提升香港政黨的質素,當中包括鼓勵真知灼見的人士,不應滿足於只在公民社會論政,而應進一步投身政黨政治,除了參與現有政黨或組建新的政黨,更重要的是,要思考如何將政治訴求和理念逐步成為政策和社會行為,如何促使我們的政治制度向前發展,為未來的社會訴求進入政策過程締造一個更友善順暢的制度環境。
唯有當公民社會與政黨同步前行,我們才能有一個既能凝聚市民廣泛參與,又有適當組織居中協調帶領的「達治」(governable)社會。
作者是香港城市大學
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香港民主發展網路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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