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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法援署應獨立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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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27日 06:35
2012年09月2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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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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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律師公會昨日發表聲明,狠批現為政府部門的法律援助署,由看似無知(unenlightened)的公務員管理,獨立性成疑,官僚成風,又質疑法援署開支多年來未有增加,令愈來愈多「夾心階層」與訟人沒有律師代表,要求法援署脫離政府,成為獨立的法援局。


民政局:正研究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回應稱,法律援助服務局已委任顧問,研究建立獨立的法援局,並會向行政長官提出有關建議。發言人指出,法援署去年5月及7月將普通法律援助計劃及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的資產上限及涵蓋範圍擴大,又強調個案如涉及政府當局,法援署會就有關申請徵求獨立法律意見,而近年多宗涉及政府的案件(包括司法覆核案件)均獲批法援,可見當局並無影響法援署運作。


「官僚無知 因循垂死」

大律師公會於聲明中表示,法援署由看似無知的公務員管理,屬原則錯誤,官僚因循成風。另外,公會指法援署開支未隨時代需要而增加,質疑普通法律援助計劃及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的資產上限過低,未有跟隨通脹調升,涵蓋範圍又不包括集體訴訟,導致數年前未能協助雷曼兄弟迷債事主爭取賠償,亦令愈來愈多與訟人沒有律師代表,直言法援署是垂死(moribund)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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