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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男子於今年七一遊行期間,先後在5名輔警耳邊大聲吹口哨。男子昨被控5項襲警罪,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質疑吹口哨是否構成襲警,促控方於案件下一次提堂時,應釐清此法律觀點。
遊行者否認控罪
被告紀鎮基(49歲)報稱地盤工人,當日以個人身分參與遊行,被控先後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3名輔警警長及兩名輔警警員。紀否認控罪,案件將押後至下月17日預審,其間被告獲准以500元保釋外出。
控方將傳召13名證人,並會呈上由無綫電視新聞及警方所錄製的現場片段作證供。裁判官質疑控方稱,吹口哨是否可構成襲擊,又指這一點很可能會成為辯方在審訊時所提出的法律爭議點;控方回應指出,會在預審時處理此爭議。
今年七一遊行時,紀在下午3時至5時期間,在灣仔至銅鑼灣一帶走近正在當值的輔警,將自己的手指放於唇邊吹口哨,有電視台拍下過程。
根據《警隊條例》「對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襲擊」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案件編號:ESCC3557/12】
遊行者否認控罪
被告紀鎮基(49歲)報稱地盤工人,當日以個人身分參與遊行,被控先後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3名輔警警長及兩名輔警警員。紀否認控罪,案件將押後至下月17日預審,其間被告獲准以500元保釋外出。
控方將傳召13名證人,並會呈上由無綫電視新聞及警方所錄製的現場片段作證供。裁判官質疑控方稱,吹口哨是否可構成襲擊,又指這一點很可能會成為辯方在審訊時所提出的法律爭議點;控方回應指出,會在預審時處理此爭議。
今年七一遊行時,紀在下午3時至5時期間,在灣仔至銅鑼灣一帶走近正在當值的輔警,將自己的手指放於唇邊吹口哨,有電視台拍下過程。
根據《警隊條例》「對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襲擊」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案件編號:ESCC35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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