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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慘遭性侵犯的女事主,事隔25年才能發聲指證施暴者,而其間仍要接受心理輔導,反映受害陰霾一直未散。風雨蘭服務主任陳江秀坦言,受害人若在小時遭受性侵卻缺乏即時援助,創傷就一直未能被處理,而揭發事件指控施暴者是可行的解脫途徑;家長若知悉子女遭到性侵,必須正視及尋求協助,否則只會為子女的生活及人際關係帶來更沉重陰影。
受辱未正視 長大難信人
陳江秀指出,若受害者受性侵犯後,家長或旁人未有認真處理,或者予以不信任的態度,令事件不了了之,受害者往往就會選擇將事件藏於心底,在日常生活中不但變得害怕與陌生人相處,更會難以信任身邊人,覺得自己不應被愛而產生自卑感,從而隱瞞事件逾20年之久。
施暴者有權勢 或成事主舉報契機
今次事件可能是因施暴者已成「有權人物」,才成為事主挺身而出指證的契機,但也反映她一直處於陰霾之中。陳指出,不少事主都會在此等契機出現,或發現更多受害人的情况下,才能夠重新面對事件,即使事隔多年的案件,只要有第一身人證、日記等證供,仍可將施暴者定罪。
受辱未正視 長大難信人
陳江秀指出,若受害者受性侵犯後,家長或旁人未有認真處理,或者予以不信任的態度,令事件不了了之,受害者往往就會選擇將事件藏於心底,在日常生活中不但變得害怕與陌生人相處,更會難以信任身邊人,覺得自己不應被愛而產生自卑感,從而隱瞞事件逾20年之久。
施暴者有權勢 或成事主舉報契機
今次事件可能是因施暴者已成「有權人物」,才成為事主挺身而出指證的契機,但也反映她一直處於陰霾之中。陳指出,不少事主都會在此等契機出現,或發現更多受害人的情况下,才能夠重新面對事件,即使事隔多年的案件,只要有第一身人證、日記等證供,仍可將施暴者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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