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退休懲教主任、「公屋槍王」梁國熾今年4月在家清潔槍支時走火中槍受傷,被揭在家中無牌藏有大量手槍、氣槍、滅聲器、煙霧彈、催淚槍彈及逾4000發子彈,他昨在高院認罪,更表示願意連他合法管有的14支槍械,與涉案的無牌槍械一併被充公。他警誡下指部分手槍及滅聲器在油麻地玩具槍店購入,煙霧彈及催淚槍彈則在白泥及白石拾獲。
抹槍走火 射穿大腿木椅
法官將案押後至10月26日判刑,以索取心理及背景報告,其間被告獲准保釋候判。現年64歲的被告梁國熾曾當懲教主任,退休11年,與妻子同住深水埗富昌邨。梁妻及家人十多人昨亦有到庭支持。
控方將「槍王」部分「玩具」呈堂,部分證物如煙霧彈、液態催淚槍彈因較不穩定或有危險故未有呈堂。被告承認去年4月15日在上址無牌管有彈藥,當中包括7支槍、8個滅聲器、煙霧彈、液態催淚槍彈及近4000發彈藥(見表)。
家藏4000發彈藥
事發當日被告清理槍支時不慎走火,左大腿中槍受傷,連家中木椅也被射穿。他主動叫救護車,後來警方到場發現住所內有大量槍械。被告本身持有管有槍彈的牌照,但牌照只限制被告管有指定14支手槍,然而警方在被告家中搜出多項牌照以外的槍彈。
難民營拾煙霧彈催淚彈
被告隨即被送院,翌日在醫院正式被警方拘捕,他經治療後於同月27日出院。被告向警方表示,其中一支手槍於20年前在油麻地一間玩具槍店購入,8個滅聲器則於模型店買入,另曾在白泥、白石難民營拾獲煙霧彈及催淚槍彈收藏。
法官貝珊主動要求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後來應辯方大律師要求,另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但法官強調仍會考慮判處監禁刑罰。雖然被告已被定罪,但仍獲准以相同條件保釋,法官更下令被告定期接見心理醫生。
【案件編號:HCCC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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