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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邨強姦案 體液脗合被告DNA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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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02日 06:35
2012年10月0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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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家住筲箕灣的無業青年,疑對素不相識的12歲女童心生不軌企圖,跟蹤對方至上水清河邨梯間劫色劫財,先強姦再搶去女童身上財物;警方日前拉錯人後火速「補中」,控以強姦及偷竊,毋須答辯,還押再訊。據悉,女童身上找到的體液,驗出被告的DNA。


被告李俊賢年僅18歲,報稱居於筲箕灣愛東邨愛旭樓一單位,涉上月25日在上水清河邨清平樓1號梯間強姦X,並偷去X的手提電話及100元。控方指案情嚴重,警方在X身上抽取一些體液,送交法證科檢驗,結果驗出與被告的DNA脗合,故反對保釋;辯方沒有申請保釋。


警曾拉錯人 揭另一案件

案件押後至本周五,等候完成認人手續,移師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又指被告另涉一宗屯門裁判法院案件,缺席原訂本年8月29日的提訊,案件本周四在屯門法院再訊。警方在案發後一天曾拘捕一名24歲男子,及後發現誤中副車,惟該男子「鬼拍後尾枕」,自爆涉及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案件。


【案件編號:ESCC36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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