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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備受劏房醜聞困擾的發展局長陳茂波,其行為再次惹起爭議。政府發言人證實,陳茂波在本周二(10月2日)中午與家人在馬會山光道會所「大排檔」喝了酒,其後駕車離開。至於喝酒分量及相隔多少時間駕車,發言人只表示陳茂波有信心喝酒的分量符合法例要求,沒有醉駕,亦沒有被捕。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問責局長不應以身試法,「自從醉酒駕駛的法例愈來愈嚴,香港人近年的文化亦改變了,要駕車就唔飲酒。陳茂波件劏房事件餘波未了,又再酒後駕駛,叫人點信任你呢?」民主黨涂謹申亦稱,問責局長肯定要帶頭守法,「酒後駕駛有可能危害他人和乘客生命,局長飲完酒駕車係唔負責任」。
政府經常宣傳「酒後駕駛,害己害人」,並對醉酒駕駛零容忍,由於飲多少酒精才超標會因應不同人士的年齡、體重、健康狀况、飲料種類等而不同,政府建議無論如何,喝了酒都不應駕車。
醉酒駕駛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強制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及扣10分,並視乎酒精濃度及違例次數,被停牌半年至5年。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問責局長不應以身試法,「自從醉酒駕駛的法例愈來愈嚴,香港人近年的文化亦改變了,要駕車就唔飲酒。陳茂波件劏房事件餘波未了,又再酒後駕駛,叫人點信任你呢?」民主黨涂謹申亦稱,問責局長肯定要帶頭守法,「酒後駕駛有可能危害他人和乘客生命,局長飲完酒駕車係唔負責任」。
政府經常宣傳「酒後駕駛,害己害人」,並對醉酒駕駛零容忍,由於飲多少酒精才超標會因應不同人士的年齡、體重、健康狀况、飲料種類等而不同,政府建議無論如何,喝了酒都不應駕車。
醉酒駕駛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強制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及扣10分,並視乎酒精濃度及違例次數,被停牌半年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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