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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註冊 離婚都要「分身家」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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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04日 06:35
2012年10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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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黎明與樂基兒在2008年在美國賭城秘密註冊結婚,4年的婚姻終要畫上句號。事務律師梁永鏗指,即使兩人在外地註冊結婚,但辦理離婚的手續與在香港結婚無異,「只要有一方在香港住就可以」。


黎明、樂基兒在演藝界、模特兒界亦屬天王、天后級人馬,隨着兩人離婚,兩人或需面臨「分身家」問題。梁永鏗解釋,法庭屆時會考慮雙方分佈在世界各地的資產,再作資產分配的決定,做法與一般在港的離婚個案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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