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婦人生辰當日涉嫌向分居丈夫送上蛋糕及健康食品,丈夫吃後不省人事,醒來發現身處山坡,全身多處被淋腐蝕液體,婦人早前被控有意圖傷人罪,昨日提堂。控方指出,被告5個月前曾向丈夫揚言,要與兩名年幼女兒跳樓自殺,但辯方反指事主當日報假案,更指他經濟上一直要靠妻子支持。
報稱家庭主婦的被告梁惠琼(41歲)昨毋須答辯,她被控於本月1日,意圖使其丈夫余國基外貌毁損,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余。辯方指出,被告被捕後已即時向警方表示,從無直接或間接干犯以上事件。
被告出身富裕 港擁兩物業
辯方透露,梁出身富裕家庭,曾在加拿大讀大學,並持有加國護照。被告現租住北角五洲大廈一單位,在本港另擁有兩物業。
被告與丈夫今年6月已分居,據早前報道,被告丈夫現與其24歲女友同住觀塘一單位。控方昨指出,被告的丈夫傷勢嚴重,現時雖情况穩定,但眼部嚴重受傷且失去視力。控方續稱,被告丈夫今年5月曾報案,指妻子企圖自殺,當時被告揚言要攬着4歲及10歲的女兒一同跳樓。控方表示,擔心被告會騷擾丈夫及傷害自己,故反對讓被告保釋外出。
丈夫傷重 失去視力
惟辯方反指事主在經濟上要靠妻子支持,「企圖自殺」一說是由於當日事主找不到她才報假案。辯方又大數事主與妻子分居後,曾承諾每月給予兩女兒1.3萬元生活費,惟自7月至今,丈夫「一蚊都無畀過」。辯方又指被告要照顧兩名女兒的生活及學業,兩女兒現時暫由被告的母親照顧。
控方指出,警方要再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當日被告所駕駛的車輛、被告與丈夫的衣服及涉案兩瓶藥物等。另外,警方要翻查當日事發地點的閉路電視紀錄,故案件要押後至11月29日再訊,其間被告獲准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各10萬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ESCC3730/12】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