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被告的人生經歷恍如「快鏡」,錯付感情又疾患纏身,年少時已歷盡滄桑。其女兒X經歷之複雜原來亦不遑多讓,她因本案而「飄洋過海」,現隨外婆居於澳門。
22歲離婚 24歲當「未婚媽媽」
被告22歲便婚姻失敗,24歲未再婚便當上媽媽,又罹患眼疾與抑鬱。她獨力照顧女兒及患心臟病的老父,因難抵壓力終令女兒X「受傷」。
不過,辯方指出,X升讀中二後荒廢學業,「專注」愛情令被告擔憂。被告曾要求X帶男友返家,好讓她監視二人,但女兒不久便失身,更「先斬後奏」向被告透露曾墮胎,被告曾為此報案,但X不合作,警方最終未有控告「經手人」。
女曾墮胎 與兩男同牀
辯方指出,X未有因墮胎而醒覺,繼續與男友交往。去年9月某夜X失蹤,被告追尋至翌晨,得知X在男友家過夜,即上門帶走X,更襲擊X的男友,被告因而干犯襲擊造成傷害罪,被罰款2000元。及後被告更得悉X曾與兩名男子同牀,X疑酒醉後被性侵犯。
案發後,X與被告不能相見,亦因而分隔兩地。X曾由福利機構照顧,現跟隨外婆在澳門生活及繼續學業,與香港暫時「斷絕關係」。法官要求安排心理專家接見X,但控方表示X避接警方電話,只有社署的社工能聯絡X及更新她的近况。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