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剛過去的10月1日,是港人難以釋懷的一天,120多位趕往觀賞國慶煙花的市民,遭逢災難,其所乘坐的船與港九小輪一艘雙體船發生猛烈碰撞,39條寶貴的生命就此喪生。噩耗傳來,全港市民莫不悲痛惋惜,但在悲傷之餘,更令大家關心的,是今次意外發生的原因,依然迷霧重重,只有徹底弄清意外肇因,才能預防慘劇再次降臨。
今次撞船慘劇造成的傷亡人數,是繼1996年嘉利大廈發生5級火以來,最嚴重的一次意外。事故發生於南丫島前往港島的航行路線上,本人作為港島區立法會議員,對此也感到十分難過及遺憾。
今次沉船之所以造成嚴重傷亡,至今仍有不少謎團有待解開。據航海業內人士所講,每艘船右邊有一盞綠色燈,左邊則是紅色,船要依據燈號決定航行的優先次序;但今次意外,是否因為有船不依燈號航行而造成,又或是哪一艘船不守規則呢?另外,據生還乘客所講,南丫四號在發生意外後,船上的枱椅全部滑向船尾,壓着部分乘客,影響逃生;船上的座椅等物品理應全部固定於船身上,不應發生溜後壓着乘客逃生的情况。這些都需要有關部門盡快調查。政府在沉船事件發生後的第二天即時宣布委任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是正確而迅速的決定,期望政府能委任具公信力和相關專業技術的人士出任調查委員。
另外,今次意外的死者中,有不少是12歲以下兒童,根據海事處在今年9月發出的《2012年國慶煙花匯演海上交通管制措施》指引,要求觀煙花船上的兒童,任何時候都必須穿著救生衣,船長亦應備存乘客名單。可惜在今次意外中,這兩項指引措施明顯付諸闕如。小童在意外時求生能力低,屬傷亡高危一族,故筆者認為,政府應考慮立法規管所有遊覽船上12歲以下的小童,全程必須穿著救生衣。
至於備存乘客名單方面,在意外發生時確實有一定作用,但應否立法強制所有觀光船執行,則可能牽涉到操作可行性及個人私隱問題,這方面還需從長計議;但現階段政府至少應強制所有觀光船在出發前必須統計乘客人數,以備發生意外拯救時也有人數可依。
一併檢視海上觀光活動安全
但凡遇上喜慶節日,市民在歡樂情緒中警戒心容易鬆懈,本港歷史上有1993年蘭桂坊因慶祝元旦而發生的人踩人事件,造成21人死亡,就是因為人群過度亢奮而導致樂極生悲,事後當局即亡羊補牢採取措施控制陸上大型慶祝活動期間的群眾安全;但對於牽涉海上或船上的慶祝活動管制,至今仍有欠妥善,今次災難正好突顯有關問題的嚴重性。事實上,現時本港每逢大時大節,例如農曆年初二、七一回歸、十一國慶等皆有煙花匯演活動,其間有大量觀光船會前往維港一帶觀賞,雖然在煙花燃放區一帶會實施海上管制,但對於觀煙花船在前往維港途中可能出現的超速、超載或欠缺救生設備等風險,當局卻是掛一漏萬。而除了觀賞煙花的船外,現時在大澳和西貢等地也有不少出租快艇和遊船供市民乘坐出海,觀賞白海豚或西貢東地質公園等,這些臨時出租的觀光船艇的安全性是否已受完善規管,政府也應藉着今次南丫島慘劇一併檢視。亡羊補牢,應盡快加強監管海上的群眾觀賞活動,以杜絕樂極生悲的意外重演。
作者是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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