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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呈請7天限期 何俊仁擬上訴終院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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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09日 06:35
2012年10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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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梁振英於特首選舉前聲稱大宅無僭建,被另一候選人何俊仁質疑言論失實提出選舉呈請,高院上周五間接拒絕何俊仁的呈請後,何一方昨表示考慮上訴;與此同時,針對法官林文瀚裁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限定選舉呈請須於7天內提出屬違憲,何俊仁及律政司均決定直接向終院提出上訴,終院將於11月9日決定是否受理。


梁振英原擬就7天內提出選舉呈請屬違憲的裁定提出上訴,但何俊仁針對他的選舉呈請,於上周五已變相被高院拒絕,故梁一方昨向高院申請撤回其上訴申請,換言之涉及梁振英的選舉呈請訴訟暫告一段落。


一般來說,何俊仁及律政司應先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今次兩方選擇「越級」直接向終院上訴,估計是由於爭議性質涉及廣泛重要性,估計無論上訴結果如何,案件最終亦要由終院作出定奪,直接交予終審的話,則相對較省時及省訟費。


【案件編號:HCAL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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