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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警員轉職月入2萬元的立法會保安員,仍對昔日身分「念念不忘」,他涉嫌影印舊的警員委任證,在街頭向4名女子拿出影印本冒警拘捕她們,取去手袋後逃之夭夭。他日前被捕時仍身懷影印警察證,被控冒充公職人員及盜竊共8罪昨提堂,毋須答辯還押候訊。
街頭截4女子 偷手袋手機
被告姚永泉(43歲)被控今年8月22日至9月26日在旺角信和中心外等街頭位置,4度冒充警員,並盜去4名女事主的手袋及袋內財物。裁判官馬保華引述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拿着警察證影印本截停女事主,自稱警察後指她們干犯案件或須協助調查,他將代為保管財物。被告取去事主物品,着事主離開後逃去無蹤,事主回來發現「中伏」,報警求助。
馬官續引述被告專向從店舖購入手機的女子下手,控罪書指4名事主的手袋內皆有新款手機,現金則由2400至4400元不等。警方接到事主投訴,翻看閉路電視,對被告起疑。警員本周一在西洋菜街發現被告,上前拘捕,當時被告身上藏有警察證影印本。被告曾承認出示「影印證」4次,用以騙去事主財物。
據悉,被告曾為警員,影印證載有其資料。辯方申請保釋時指被告現職立法會秘書處保安員,月入2萬元,過去無案底,遭馬官拒絕。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等候事主認人及進一步調查結果。警方將調查被告是否涉其他同類案件,以及檢驗該警察證影印本。
【案件編號:KCCC4040/12】
街頭截4女子 偷手袋手機
被告姚永泉(43歲)被控今年8月22日至9月26日在旺角信和中心外等街頭位置,4度冒充警員,並盜去4名女事主的手袋及袋內財物。裁判官馬保華引述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拿着警察證影印本截停女事主,自稱警察後指她們干犯案件或須協助調查,他將代為保管財物。被告取去事主物品,着事主離開後逃去無蹤,事主回來發現「中伏」,報警求助。
馬官續引述被告專向從店舖購入手機的女子下手,控罪書指4名事主的手袋內皆有新款手機,現金則由2400至4400元不等。警方接到事主投訴,翻看閉路電視,對被告起疑。警員本周一在西洋菜街發現被告,上前拘捕,當時被告身上藏有警察證影印本。被告曾承認出示「影印證」4次,用以騙去事主財物。
據悉,被告曾為警員,影印證載有其資料。辯方申請保釋時指被告現職立法會秘書處保安員,月入2萬元,過去無案底,遭馬官拒絕。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等候事主認人及進一步調查結果。警方將調查被告是否涉其他同類案件,以及檢驗該警察證影印本。
【案件編號:KCCC40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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