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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蓄意瞞申報須負刑責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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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1日 06:35
2012年10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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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表示,長者生活津貼計劃旨在扶貧,非敬老政策,長者只要申報資產不超過上限即符合資格;社會福利署長聶德權表示,部門有抽查制度,長者如有蓄意隱瞞及漏報便要面對刑責。


聽眾指新措施分化長者

先後出席港台和商台節目,不少市民透過「鋒煙」向他反映意見,認為新措施有機會分化長者,又質疑部分人會透過資產轉移,以符合限額申請津貼,造成瞞騙或減少供養父母的現象。聽眾葉太稱,家中九旬母親把子女所給的家用儲起,至今有32萬元積蓄,擔心無資格申請津貼而失眠,詢問張建宗是否把有關款項重新交回兒孫便符合資格申請?張建宗表示,長者如何處理積蓄是屬個人及家庭問題,只要申報時資產不超過上限就符合資格。


年屆76歲的聽眾張先生昨致電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不滿意政府設18.6萬元資產限額,認為中國有「積穀防饑」概念,有數十萬元積蓄屬平常事,「有人年輕時死慳死抵卻過了限額,將錢花光的卻有津貼,這定會造成分化﹗」聽眾湯先生則支持新措施設資產上限,以善用公帑幫助有需要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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