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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例委員會今成立 高永文主理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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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1日 06:35
2012年10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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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容集團施高風險醫療程序,導致人命傷亡,集團負責人仍辯稱出售的是保健療程而非醫療程序,事件足致政府檢視目前法例漏洞。據了解,食物及衛生局今日會宣布成立委員會,研究修改針對醫療機構包括私院、診所、實險室、美容院等的法例,委員包括醫委會、醫學會、私家醫院、大學、醫學專科學院等代表,食衛局長高永文將親自主理。


現時監管醫療衛生事務的法律散見於不同法例,包括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監管醫生、第165章《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監管醫療機構,但單從名稱已可知部分法例過時,如「留產院」早已不存在。食衛局長高永文在周二已宣布,政府擬立法或修例規管美容院做高風險醫療程序,並限制註冊醫生或醫務人員須在指定地點施高風險療程。


科研中心董事無醫務化驗師

今次事件中,病人的血液疑是被送到大埔科學園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後受細菌感染,反映目前規管化驗所的法例可能有漏洞。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經營醫務化驗師業務的法團,最少須有一名醫務化驗師任董事,而被警方調查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董事僅有生命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後者再由DR創辦人周向榮的妻子周鳳仙、周綺華、朱美心出任董事,醫務化驗師名冊並無3人紀錄。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表示,目前針對醫療衛生的法例主要監管醫生個人,無法例監管公司,即使政府現要追究責任,未必追到公司責任,因此需立法堵塞此漏洞。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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