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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難後發18警告 海事處檢控一舢舨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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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2日 22:10
2012年10月12日 22:1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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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0月1日南丫島海難發生後,海事處至昨日共抽查了98艘渡輪、小輪、街渡及出租船,其間發出18宗警告,並向香港仔避風塘一艘舢舨提出檢控,指該隻舢舨將救生衣置於船艙內,難於取用。海事處助理處長蘇治平表示會改善巡查工作,增加抽查次數。


促增小童救生衣比例

海事處昨日與渡輪及小輪公司代表開會,要求業界加強安全管理,助理處長蘇平治會後說,處方在海難後共發出18張警告,包括放置救生衣的位置沒明顯標記,亦有救生設備較難取出。海事處已要求業界適當放置救生衣,以及嚴格執行小童救生衣佔整體比例5%。蘇平治說,修例要求業界增加小童救生衣的比例需時,以行政方式例如向業界發出指引,亦可收改善之效。


至於為何不要求乘客特別是小童乘搭渡輪時全程必須穿上救生衣,蘇平治說,小輪乘客逗留在船艙內,不預期他們會四處走動,要求他們全程必須穿上救生衣是不切實際,執行亦有困難。


港九電船拖輪商會理事長溫子傑說,業界會配合政府要求,同意須確保船上有足夠救生設備,但他認為適可而止,「係咪要規定個個搭巴士都要戴頭盔?個個坐船都要著救生衣?」

拒要求乘客全程穿救生衣

蘇平治又說,處方在南丫島意外前亦有巡查本地船隻,亦曾發出警告,但沒有交代過去有否提出檢控。海事處資料顯示,去年共發生203宗海上交通意外,大部分是輕微事故,當中渡輪、小輪和街渡相撞意外只佔13宗,3人受傷。2007至2010年間,每年涉及渡輪、小輪和街渡的意外低於10宗,相對於全年有40萬船次進出本港水域,意外率屬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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