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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西半山干德道豪宅The Icon因貨不對辦,令擔任項目獨家代理銷售的中原地產被地產代理監管局控以三宗罪,案件上月裁決,中原被判譴責及罰款24.2萬元,料為該公司近年最大宗罰款個案,中原表示將提出上訴。
控虛假及誤導陳述三宗罪
去年初收樓的The Icon,多名小業主指控貨不對辦。案件今年8月聆訊,有業主曾指銷售時被中原代理誤導,指D單位有開放式廚房,以及C、D單位可打通。中原被控三宗罪,包括作出虛假及誤導陳述、向買家提供發展商未有給予的資料及未能熟讀代理條例。
案件上月27日裁決,中原3控罪成立,被判譴責及罰款24.2萬元。中原亞太區住宅部總裁陳永傑表示,不認為判決太重,但會上訴,現階段不方便回應。
除本案以外,中原2005年曾因上水分行經理賴作智公開稱有內地客連購5伙上水彩蒲苑作長線收租,而被地監局譴責及罰款20萬元,賴作智被吊銷牌照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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