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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12月,一批直通巴乘客在深圳灣口岸下車徒步過關,慘成「人肉保齡」,遭一輛的士猛撼,釀成3死7傷。早前承認危駕致死及致重傷罪的司機,昨被判監禁3年4個月及停牌6年。法官表示,望判刑能令死傷者家人的傷痛得到一定程度的撫平。
昨日約有20名被告及死傷者親友到庭。其中一名傷者余瑋(33歲)撐着兩支拐杖到庭,他認為判刑過輕,死者家人未必接受,但刑期對他而言並不重要,「我對腳都好唔番,所有計劃都破滅晒」。當日他抱着6個月大的兒子過關,詎料兩人同被撞飛,兒子再脫手飛彈3、4米。余稱兒子頭臉均受傷,事發後初期兒子「呆呆地唔講嘢」,他則右腳受傷,目前仍未能走路及工作。
被告陳潤生(44歲)昨在犯人欄一直低頭。辯方早前求情時表示,陳在車禍後情緒低落、患上抑鬱症需向醫生求助;更不時向女兒哭訴,指自己犯下不可補償的過錯。
辯方指被告當時已握緊軚盤,但未有留意路面情况才會釀成意外。惟法官陳仲衡認為,從現場錄影片段可見,被告在車內應可清楚看到直通巴,亦不可能看不到前方有人群,但被告的士切線後未有沿行車線前進,而是直衝人群,故認為被告當時已分心,未有控制好軚盤才會撞向人群。法官又指被告事發後聲稱不熟悉該路段,卻超速16至30公里,被告任全職的士司機僅兩個月,已因超速及不依燈號而兩度被判罰款,可見他缺乏安全意識。
法官指判刑雖無法令死者復生,但應可使家屬傷痛得到一定程度的撫平,終判其監禁3年4個月及停牌6年。
【案件編號:DCCC5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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