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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組數月內釐清「美容」「醫療」定義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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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4日 21:35
2012年10月14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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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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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新成立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表示要花一年時間檢討,被批評時間太長不能聚焦。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和衛生署長陳漢儀昨透露,會再設立工作小組,數月內制訂指引,率先界定美容和醫療的分別。有醫學界人士表示,督導委員會應集中火力,優先討論監管醫學美容,盡快堵塞現時漏洞。


邀美容界消費者加入小組

身兼工作小組主席的陳漢儀昨在無綫電視節目《講清講楚》上表示,正邀請醫學界、美容業界和消費者代表出任小組成員。


她承認,制訂出來的專業指引,會釐清哪些程序必須由醫生進行,雖沒有法律效力,但業界「一定要參考」,若有美容師進行指引上列明的醫療行為,便屬非法行醫。


另訂私醫透明收費準則

她解釋,督導委員會不只檢討醫學美容,另一大方向,是要私家醫院訂立透明的收費準則,保障消費者。督導委員會由高永文任主席,他昨出席電台節目時稱,督導委員會並非「頭痛醫頭」,而是有更長遠的目標,發展有完善質量的私營醫療服務。


對於今次出事的靜脈注射等高風險療程,高永文認為,除了要監管注射程序是否安全,還應擴展至醫生診斷、講解風險、化驗程序等,全面納入規管。他同意為高風險療程設立專業認證制度,確保有一定資歷的醫生,才可做涉及醫療技術的美容療程,但應交由業界或學術機構負責。


高永文﹕高風險療程設認證制

督導委員會有1年檢討期,但醫學美容只屬檢討範圍的一小部分。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認為,督導委員會可分階段處理不同議題,涉及醫療技術的美容服務無疑要優先處理。他建議督導委員會可討論禁止美容院與醫生掛鈎、參考外國做法為靜脈注射制定指引(例如是否須事先申請、使用合資格儀器、嚴格控制進行注射的環境)、要取得衛生署同意才能進行未有科學實證的療程。他預計這些建議較快可以出爐,盡快避免再有同類事故發生。


立法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認為,DR事故其中一個令人擔憂的情况,是集團可能將刑責推卸給進行注射的醫生,因此要盡快立法限制從事醫療業務的公司,必須有過半董事為醫生,才能令公司謹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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