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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淡倉助市場公平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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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4日 12:00
2012年10月14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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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的傳媒和金融市場的朋友一向有創意,例如在股票市場進行股票賣空的人士,就被戲稱為「空軍」。股市下跌時,大家都很關心是否「空軍襲港」,賣空活動往往被視為跌市的元兇。

 

     股票賣空活動是否真的會引致股市下跌?如果真是如此,那麽跌市時禁止賣空應該可以阻止或減緩跌市;可是從外國的經驗來 看,似乎即使禁止賣空亦不一定能阻止股市下跌。紐約聯邦儲備銀行在2011年9月發表了一個報告,作者研究了2008年多個禁止了賣空活動的市場,發現該 措施對阻止跌市沒有太大作用,反而增加了市場成本。他們又研究了2011年8月因美國國債評級下調而引致的跌市,發現下跌並不是因為賣空,下跌的幅度亦沒 有因為賣空活動而加劇。

 

     其實,賣空活動在現今的金融市場發揮著一定作用。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國際證監會組織)就已經確認賣空活動可 促進市場效率。而賣空的好處還包括透過促使估值過高的證券調整價格和使相關證券的價格適當地看齊,有助維持有效率的定價過程;提高整體流通量;及為需要管 理市場風險的人士提供風險管理工具。

 

     當然,即使賣空活動是市場正常運作的一部分,也並不代表我們可以完全不監管。其實賣空活動跟金融市場中許多其他活動一樣,對市場運作有其作用的同時,亦會對金融市場帶來風險,因此我們需要透過規管與監察,減低其對金融市場造成的風險。

 

     還記得2008年全球金融風暴時,某些市場先後禁止股票賣空活動。這或會令人產生疑問:為甚麽香港就「不管」呢?事實 剛好相反:香港一直有一套涵蓋多方面的沽空規管措施,這套措施可說是全球最嚴謹的。例如香港很早已設有機制,禁止沒有預先借貨的沽空活動,並要求在沽空時 不可以低於當時最好沽盤價進行;而且並非所有股票都可以賣空:聯交所只允許流通量較高的指定證券作賣空,現時數目約為560。 另外,為方便監管機構追查沽空交易,並增加市場資訊,香港早已要求賣空指示必須作出「標記」,合計的沽空成交量每天公佈兩次。上述多項措施能有效減低沽空 活動對市場所帶來的風險,反而歐美多國以及亞洲其他市場(如日本)一直沒有類似措施,至經歷2008年金融危機後才相繼引入。例如,歐盟於2011年11 月就宣布將禁止沒有預先借貨的沽空活動。

 

     上述所說並不表示我認為香港的規管制度及監察工作已經是最好。在我們在金融市場規管和監察的工作上,我們必須精益求精,時刻留意國際規管制度發展及市場變化,考慮如何進一步改善現有制度。例如聯交所於今年收緊了賣空指定證券的資格準則,提高了對市值及流通量方面的要 求,可供賣空的股票數量因而減少了約一成。

 

     另外,為收集更多市場資訊以加強監察沽空活動的工作,及提高整體沽空活動資訊透明度,香港證監會剛於今年6月引入淡倉 申報制度,於每周最後一個交易日結束時持有指明股份的淡倉總額達到或超逾有關上市公司已發行股本的0.02%或3,000萬元的人士,須要向香港證監會申報。證監會並於9月開始公佈每隻股票的合計淡倉量。根據證監會數據顯示,指明股份合計須申報淡倉於10月5日為市值的1.4% (美國及澳洲分別為約3%及1.3%)。新的申報制度有助監管機構監察市場情況,偵察出不尋常的交易現象,以作出相應行動。通過申報機制收集的資料,將有 助我們及監管機構更了解市場情況。

 

     (投資者可以在證監會的網址查閱淡倉的數據 一 http://www.sfc.hk/web/TC/regulatory-functions/market-infrastructure-and-trading/short-position-reporting/aggregated-short-positions-of-specified-shares.html)

 

     具備上述一系列規管和監察股票賣空活動的措施,「空軍」只可以在監管機構規管和監察下進行賣空活動。我們並會繼續密切監察市場運作,確保市場公平和有秩序運作,以及有效管理風險。

 

(以上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10月14日在其網誌發表的文章。標題為本網站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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