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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早前公開批評香港法官不懂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結果在居權案中「犯錯」,她的一番言論,被本港兩個律師會發表聲明嚴正批評有干擾司法獨立之嫌。被連環抨擊後,梁愛詩否認自己干擾司法獨立,更高呼「我也有言論自由」。
當然,我們尊重人們有發表個人不同意見的自由,但梁愛詩應該明白,她背負的憲制及政治角色,根本令她不再享有常人的言論自由空間。
她現時是基本法委員會的副主任,而委員會是按《基本法》規定設立,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設的工作委員會,就有關《基本法》內,中央與特區有關條文實施的問題進行研究,並向人大常委會提供意見。所以,她在涉及中央與香港關係的法律問題上,有特定的憲制角色。其次是,被指出身根正苗紅的她,與中央關係密切,並深得北京信任。正如在2010年的政改一役中,她便擔演中央的代言人角色,負責與民主黨等人談判。民主黨前任主席何俊仁於2010年便發表過一篇題為〈民主黨公開密談內容 強調判斷正確〉的文章,清楚道出梁愛詩在整個政改談判中,高度介入的角色,他更明言「獲告知梁愛詩代表中央政府最高領導向我傳話」。當時政圈中人都知悉,梁愛詩口中的「中央政府最高領導」,正正是國家主席胡錦濤。
內地的司法系統,至今仍然是為黨為當權者服務的機關,司法獨立這支歌,在內地根本沒法子唱,那梁愛詩的言論,無法令人不憂慮,在內地慣於司法配合黨的領導,很想好好教訓香港「亂判案」的法官,想告誡他們以後要「醒定」一點。說這不會對本港司法人員造成壓力,是騙人的吧。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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