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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半自由行三思後行 積金局應提供全面資訊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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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6日 06:35
2012年10月1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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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強積金實施11年以來,回報率未如人意,收費高,打工仔的血汗錢被蠶食,使得許多市民把強積金視為心頭之恨,下月1日的強積金「半自由行」,是數年來社會人士爭取而得的積極進展,期望可以稍為彌補強積金的先天缺陷。不過,僱員面對強積金受託人林林總總促銷手段,由於缺乏全面資訊參考,無從判斷哪一個強積金計劃的基金才是正確選擇。基於強積金的強制性質,積金局有責任提供基金表現往績、收費水平等具體資料,給打工仔參考,否則,打工仔繼前一個階段任人魚肉之後,半自由行或許會成為另一個陷阱,使一些人遭受更多損失。


ETF基金收費低

積金局應推出利民

消委會研究了市場上523隻強積金基金資料,發現過去5年,表現最好的基金的回報率為5.81%,最差則錄得14.04%跌幅,而在341隻可供比較數據的基金中,159隻基金(即接近半數)負回報。從強積金10年平均回報而言,雖然絕大多數基金都有正回報,但基本表現未如理想,從可預見情况看來,強積金對協助市民退休生活、紓緩人口老化帶來的壓力,幫助有限。


另外,強積金最使打工仔憤怒之處,是成立11年了,基金收費仍然平均高達1.74%,高過英國(1.19%)、澳洲(1.21%)和新加坡(1.41%),而智利的0.56%,更只是本港收費的三分之一。過去,受託人以強積金初成立,資產不多為藉口,因而收費偏高,不過,現在強積金資產總額規模超過3900億元,收費仍然那麼高,就絕不合理。以目前強積金的規模和平均收費率,受託人和基金經理每年抽取約70億元,數額之龐大和蠶食市民回報比率之高,以強積金的性質而言,這是市民憤憤不平的一個主因。


當年港英政府基於政治考慮,不實行中央公積金,選擇了強積金,把強制打工仔的供款儲備計劃,交給市場處理;在資本主義社會,銀行、保險公司等賺錢第一,唯利是圖乃其本質天性,遂出現打工仔辛勤供款,卻養肥了委託人和基金經理的局面。有對美國投資市場的長期研究顯示,七至八成互惠基金,即由基金經理運營的基金,均跑輸指數(ETF)基金,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由電腦跟蹤指數的ETF基金,可以節省大量基金經理的薪酬。例如今年7月,美國大型指數基金供應商state street旗下各類按標普指數運營的指數基金,收費遠低於1%,較本港強積金計劃許多保證基金、保本基金的收費都低很多。


數年前,范鴻齡任積金局主席的時候,曾經提出研究修訂有關條例,賦予積金局更大職能,由積金局推出中央管理的ETF基金。這類基金類同盈富基金,與股市指數掛鈎,不過,盈富基金日常可買賣,價格隨供求升降,ETF基金並無日常買賣運作,基金價值只是隨指數起跌而升降,因此行政費用甚低,有估計以當時強積金約2550億元的規模,推出ETF基金,管理費可低至0.5%。積金局可以邀請強積金受託人競投管理ETF基金,透過競爭,收費會比較合理。可惜,范鴻齡隱退之後,積金局推中央管理的ETF基金一事已沉寂下來。


當局推出半自由行,讓僱員有較大自主權處理強積金,可以自由轉移自己現職強制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但是市場上有多達39個強積金計劃,超過500隻基金,市民憑什麼選出適合自己的投資選項?打工仔對「轉?唔轉?」仍然像15隻吊桶,七上八落之際,受託人和基金則視為商機,設法爭取市民轉移強積金資產,近期、不少受託人和基金陸續推出各種基金產品、服務和優惠,以吸引新客戶「跳槽」。所以,等着打工仔的可能是較佳選擇,但也可能是各種促銷陷阱,若市場上並無足夠資訊供參考,難保打工仔會被誤導而下錯決定,招致損失。


強制市民供款

積金局應協助管理

強積金半自由行並非一次過措施,往後僱員每年可以轉移自己的供款一次,所以,各種強積金計劃基金11年來的表現和收費,對市民來說極具參考價值,但是,目前並無一個平台或途徑,方便市民查閱評比。我們認為供款既為強制,積金局就有責任提供資訊,不能讓市民「盲摸摸」地成為受託人和基金經理的點心或大餐。


市民需要一個全面、有公信力,可供他們比較不同強積金計劃成本效益(包括基金收費及投資回報)的平台。消委會建議積金局把其網上的「收費比較平台」及「受託人服務比較平台」擴大為一站式包括投資表現數據的強積金資訊平台。我們認為值得積金局積極考慮和接納,並盡快落實,因為有了這個平台,市民可查閱和查詢強積金帳戶資料,處理整合保留帳戶及了解權益轉移等狀况,有助推動成員積極管理自己的強積金。


對於市民而言,半自由行是更好地處理強積金的機會,不過,是否轉移自己的強積金資產,必須謹慎,切勿羊群心態地「人轉我轉」,因為「轉會」並無限期,市民可以衆端參觀後謀定而動。另外,近期,中介人將大舉接觸市民,游說「轉會」,我們建議市民,對於那些提供什麼金額回贈、送贈禮物等利誘手法,要保持高度警覺,切勿輕信,以免陷身風險,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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