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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後交還保時捷 車房工撞死八旬翁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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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7日 06:35
2012年10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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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車主將保時捷跑車送往維修,車房技工疑完成修理後,將跑車交還車主途中發生意外。技工為逃避警察「抄牌」,高速轉彎後失控,保時捷打轉後剷上行人路,撞倒正在過馬路的80歲老翁,老翁送院搶救3天後不治。車房技工昨承認危駕致死及沒有購買第三保兩罪,還押候判。


任職車輛維修技工的被告林宇軒(23歲),自2006年在職業訓練局完成車輛維修課程後,翌年在土瓜灣一車房任職至今。他過往已有5次交通定額罰款紀錄,其中4次皆因超速出事。


避警抄牌 高速轉彎失控

今年1月14日,有客人黑色保時捷跑車的起動出問題,將車駛到被告任職的車房維修。據了解,車主梁浩賢喜愛購入特別款式的車輛,涉案保時捷乃於07年以約170萬元購入。


當日下午4時許,被告將維修完的跑車交還車主,惟駛至旭日街時,他發現前方有警員正就違例泊車抄牌,立即扭軚轉入貴州街,卻突然失控打轉,再剷上行人路撞倒正在過馬路的一名80歲余姓老翁,老翁在現場陷入昏迷,送院搶救3日後,在1月17日早上,因頭部受傷、頭顱內多個部位出血、挫傷等死亡。


被告警誡下稱以每小時50公里的正常車速行駛,失控只因當日天雨路滑,自己亦扭軚過度。但根據現場途人憶述,被告所駕的跑車以高速行駛,轉彎後亦沒有減速;而案發當時,該地點雖天陰,但沒有下雨。


辯方指被告當日確實造成失誤,但年僅23歲的他仍年輕,望能予以輕判。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判刑,以等候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案件編號:DCCC6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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