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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不問自取 家校解決矛盾(9-13歲)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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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7日 06:35
2012年10月1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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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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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兒子升上小四,文靜怕事。昨晚做功課時,發現膠擦和鉛筆都不見了,原來給某同學逕自拿走說借用,放學後歸還。兒子說同學借去時並沒有問他,就自行取去,又時常找他問東問西,令他上課時聽不到書,他不想和他坐在一起。學校每年會調班,我明白總要有適應期,讓孩子接觸、擴展圈子,我知道他已盡力融合,但看見這樣子,我是否該向老師提出調位的要求呢?能否給予意見?


一般來說,到了小四,孩子對「自己的東西」與「非自己的東西」已有很清晰的概念,也清楚認識到別人的東西不能隨便帶走。不過,有些孩子習慣予取予㩦,經常順手牽羊把別人的東西拿了一大堆回家,分不清是誰的物件。由防微杜漸的角度來看,家長對孩子的不當行為,即使是偶爾的一次行為,也勿以惡小而任其為之。雖然文具用品不昂貴,但也必須要及時給予指正。針對事件認真地教育孩子,矯正他的行為。


了解始末 引導孩子表達想法

作為「受害者」的家長,想保護自己孩子的利益自是理所當然,但也不宜操之過急,馬上把事情聯想至「偷竊」、「欺凌」,然後立刻大興問罪之師,這樣可能會導致問題激化,但又不一定能解決問題,故我們鼓勵家長以沉着態度正視及處理問題。


首先是請孩子先把事情始末盡量說出,例如,這些事經常發生嗎?只發生在你的身上嗎?那同學自己有足夠的文具嗎?為何要借用別人的呢?被拿走的東西,隔了多久才歸還呢?對方會解釋原因和道歉嗎?其他同學遇上同樣事情,有何反應?這同學除了這事以外,平時待人接物的態度如何呢?

家長向孩子了解事情始末時,必須要從同情、理解孩子的角度出發,多給孩子空間,先讓他把自己的感覺說出,鼓勵他表達自己的意見;不宜以嚴謹的審查態度要求、催迫孩子巨細無遺、準確地說出經過,這樣可能適得其反,令他因擔心其他同學和老師的反應或怕招惹更多麻煩,而選擇噤若寒蟬。


向老師反映 交流意見

當家長知道孩子所說的事情大概後,亦不宜就一面之詞怒氣冲冲地找校方投訴、理論。家長最好與老師聯絡,向老師反映事件之餘,更可交流意見,並請老師留意孩子們是否還有類似的行為,一起協助孩子解決矛盾。


過程中,也可教導子女,當他們遇到困難,不應忍氣吞聲,而是要以正確的方法思考及處理問題。同時家長和孩子,也要懷着寬大的胸襟,不要以懲罰教訓對方為終極目標,而是關心如何改善他的偏差行為,及時給予適切的教導,令孩子能從事件中經一事,長一智,一同健康成長。


資料提供﹕浸信會愛群社會服務處高級督導主任李潔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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