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391公頃住宅地 料只可滿足6年需要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8日 06:35
2012年10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發展局表示,全港只有391.5公頃閒置政府土地可批出建造公私營「住宅」(面積約20.6個維園),已扣除斜坡等不合適地帶,但原來餘下仍有不少發展限制,如樓與樓之間的空隙,以及不少屬零散土地,因此可建單位仍較預期少,有需要積極開拓土地,包括發展新界東北、東涌新發展區,以及研究維港以外填海,以滿足需求,盼長遠再增加2500公頃土地發展。


低密度地佔逾半

發展局透露,目前391.5公頃的住宅土地,由近1000幅土地組成,分佈全港各地,相當零散,而可供興建高密度住宅的土地(即住宅甲類,5倍地積比)只有65.8公頃,其餘乙類住宅有94.9公頃,屬於低密度的丙類、丁類及戊類住宅土地,分別有103.6公頃、120.8公頃及3.8公頃。


本報按政府規劃慣例計算,甲類住宅地積比率約5倍、乙類約3倍、丙類約1倍、丁和戊類則約0.5倍,推算391.5公頃的住宅地只可建約26萬個單位,滿足6.5年社會需要。


不過,發展局補充,有19塊土地已被納入今年度賣地表,涉及18.9公頃,但剩餘土地有不少位於樓與樓之間、面積太少等,暫時未能提供可興建住宅的數量、完成規劃年期等資料。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