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涉案警司黃冠豪面對的其中一項指控,是他有份審閱酒牌申請,卻接受辰田提供的飲食折扣,其後亦沒有向上級匯報利益衝突。控方於庭上播放他在廉署的錄影會面,廉署人員將去年6月至8月期間,黃於辰田晚膳的收據逐一展出,又叫黃讀出收據上價錢和折扣金額,要求黃回應。他辯稱對折扣毫不知情,因為自己結帳時「好少check(檢查)價錢」,「我畀張(信用)卡佢,佢(店員)寫我(應付)幾多錢,我就畀幾多錢」。
單據列明折扣給予「黃警司」
黃冠豪又向廉署人員稱,他到辰田打邊爐時,通常都會飲到醉醺醺,故結帳時根本不清楚價錢,「簽完就走」。惟此說法亦進一步證明辰田早於獲得酒牌前,已開始「偷步」賣酒。
另外,黃又指可能是因店員出錯,才會給他折扣。但其中一張於8月7日晚膳的單據,上面清楚列明折扣是給予「陳老闆之友,黃警師(司)」,更寫上「敬送皇家禮炮威士忌」。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