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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醫學組織聯會屬下38個醫學組織,包括兩個與整容外科相關的醫學會,聯署發聲明要求政府加強規管與美容業相關的醫療程序。聯會認為,所謂的「醫學美容」屬專業醫療行為,應與普通美容業務明確劃分。皮膚科醫學會亦同意,任何涉及注射外物於體內,或使用麻醉軟膏,都應被視作醫療程序。
現時政府就私營醫療規管作檢討,醫學組織聯會認為,政府日後應列明沒有註冊醫生在場下,美容中心不可做的醫療程序。聯會會長勞思傑說,當局可參考新加坡的三級制模式,限制美容師只可進行無創傷的美容程序,其他治療行為應由普通科或專科醫生進行。
批衛署未阻醫療機構宣傳整容
聯會又建議,政府應參考英美等國規管美容廣告,確保其真確性。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醫學會秘書長應純原說,現行《不良廣告(醫藥)條例》訂明,醫療機構不能為矯正畸形或外科整容手術作廣告宣傳,但執法的衛生署未有妥善監管美容機構的推銷手法。皮膚科醫學會則認為,任何美容院以「治療」或「醫治」皮膚問題作招徠,皆應被視作違反法例。
另外,美容業界今天亦在報章發出聯署聲明(刊A11),指「DR醫學美容」事件嚴重影響業界聲譽,批評部分醫療機構假借美容為名宣傳,實行醫療護理,強調醫療與美容應截然劃分。業界又要求政府應邀請美容業界代表加入「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避免出現醫療與美容有所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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