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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備防暴聲波炮 稱遊行不會使用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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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20日 06:35
2012年10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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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昨日證實,警方早於2009年已引入兩部名為長距離揚聲裝置(LRAD)的「新式武器」,可發出高達135至152分貝聲量,作為防暴之用,但警方強調不會在公眾集會及遊行活動中使用。


分貝高過飛機起飛 「射程」可達3000米

據了解,有關LRAD(Long Range Acoustic Device)裝置由美國研發,用途猶如喇叭一般,可讓執法人員向群眾發出警告,但發聲距離因應不同型號,可長達500至3000米,而聲量更高達135至152分貝,美國海軍及警隊均有使用。以常人可承受分貝而言,聲量達到90分貝或以上,耳朵就開始受損,而120分貝已等同飛機起飛時的聲量。


另外,警方在2008年及09年分別購入3000及4000個「手拋無刺激性橡膠爆破防暴榴彈」,其後又大批購入1萬個相關裝備,令人質疑其用途。


警方發言人昨日發表聲明,早於2009年購6輛「銳武」裝甲車及兩部LRAD長距離揚聲裝置配件,維持警隊有效的防暴應變能力,強調不會在公眾集會及遊行活動中使用。當局亦有訂定嚴格守則及指引,在調配及使用前必須取得機動部隊校長、副校長批准,由曾接受訓練的人員操作,至今從未在任何行動中使用。


購1萬膠榴彈 稱日常防暴訓練

至於橡膠榴彈,警方解釋其只作日常防暴訓練,無實際防暴功能。而又為節省行政時間及開支,在09年決定不再每年訂購,改向供應商一次過購買1萬枚,並於2011年及2012年分批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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