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公眾批評強積金收費高但回報低,積金局主席胡紅玉表示,局方除會考慮倡議立法為受託人設收費上限,亦考慮增加非牟利受託人,或引入公營機構提供的投資產品,至於強積金「全自由行」,即僱主供款部分亦可以自由更改,她表示要數年時間檢討其可行性。有經濟學者表示,為行政費設上限並非最好做法,但同意由金管局一類機構加入擔當強積金受託人。
胡紅玉昨日出席無綫電視《講清講楚》節目,認同現行強積金收費過高,當局正研究其行政成本,預料下月發表報告,包括建議立法設定收費上限,但未知會以存款百分比或劃一金額計算,須向政府及業界諮詢,難估計何時有定案。局方會先在年底公布低收費基金列表,爭加市場競爭,並引入電子付款結算系統,縮短原需6至8周的資產轉移時間。
胡紅玉﹕不一定要由政府擔任
至於社會有聲音要求由政府取代私營機構作強積金受託人,胡指受託人並非一定要由政府擔任,可考慮加入其他非牟利或自負盈虧機構,或把部分投資產品撥予其他機構承擔。同時,可向現有受託人提供公營機構的基金產品,提高僱主及僱員的選擇性。
推「全自由行」 稱需數年檢討
她指出,強積金成立之初,市民不想由政府保管存款,政府也擔心要承擔賠償風險,才有「半公半私」、即由政府監管及私營機構投資的方案。但強積金仍有別於其他經濟活動,屬一項公共社會政策並具強制性,有需要「超越傳統步伐」加強監管。至於何時推行「全自由行」,胡指需要數年時間檢討。
學者﹕行政費設上限 或減選擇種類
科大經濟學系教授雷鼎鳴認為,設立收費上限非最好做法,會降低選擇的種類及市場競爭,建議當局先行縮短資產轉戶過程,開放「全自由行」,透過增加市場競爭迫使業界減價。
雷鼎鳴說,不少地區如新加坡設立中央公積金,交由政府當局投資、管理,香港未來若引入非牟利、自負盈虧的機構,如金管局或其他新設部門也屬可行,做法相信與星洲類同,但應提供選擇予僱員隨時抽身,轉移資產至其他戶口。
康宏理財強積金業務拓展董事鍾建強表示,香港受託人收費難以與其他地區比較,因外國供款率高、資產總值較大,收費低卻取得更大的收益。他認為若政府或公營機構加入市場非壞事,最重要可提供跟現有市場不同的基金產品,其收費及回報可成市場指標,令強積金的發展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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