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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說,當局正着手檢討《土地(雜項條文)條例》中有關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條文,計劃提高罰則,以增阻嚇力;並將研究引入每日罰款制度。她重申,政府不接受有人先非法佔用政府土地,被發現後才申請短期租約,當局將堅定不移,一視同仁處理每宗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個案。
鄭月娥今天(10月24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政府認同土地是本港稀少和珍貴的資源,須有效執行土地管制,以保護政府土地免遭非法佔用。當局正草擬修訂條例的具體建議,並會盡早諮詢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
她說,地政總署已敦促分區地政處繼續嚴格審批短期租約申請,並向申請人清楚表明政府沒有責任透過短期租約,把該等非法佔用情況納入規範,亦無責任在完成審批前暫緩採取土地管制行動。如沒有充足理由批出短期租約,將拒絕申請。
該署已安排總部的新界行動組接手處理12個分區在2007年7月至2009年12月期間接獲而仍未處理的個案,讓分區地政處集中資源處理近年接獲的個案;並正提升土地管制資訊系統,加強監察土地管制個案,預計2014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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