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中信泰富(0267)前高層崔永年,2008年在中信泰富對外公布「炒燶」外匯消息前,偷步賣出8.1萬股以逃避約139萬元損失,他昨被判內幕交易罪成。由於辯方爭議證監會約23萬元調查費用,案件下月27日再續,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中信泰富於2008年投資外匯槓桿期權(Accumulator)失利,錄得逾百億元外匯虧損。
獲悉「炒燶」外匯 偷步沽股票
時任財務部助理董事的被告崔永年(47歲),同年8月底獲悉事件後,先後於9月9日、12日,偷步以約26元及23.75元的股價,出售共8.1萬股股票。
中信泰富10月20日始對外公布事件,翌日股價急挫至6.52元。
專家證人證監會法規執行部總監馮秀杭指出,若公眾得悉事件定會立即大幅推低中信泰富的股價。裁判官李國威昨分析,被告早於8月底便通過內部電郵得悉事件,又曾回覆電郵、並指示下屬準備分析方案,他在公司發出盈警前出售股份,明顯是為了減低損失,故裁定被告兩項內幕交易罪成。
被告隨即被押入犯人欄,表現冷靜。證監會向被告追討22.8萬元的調查費用,並以被告9月初偷步出售的股價與發出盈警後的股價對照,計算得被告避免了約130多萬元損失。不過,控方坦言有關計算方法仍未與辯方達成共識。
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質疑,證監會的22.8萬元的調查費用部分涉及調查中信泰富本身,不應一併向被告追討。
【案件編號﹕ESS27729/11】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