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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受權聲明全文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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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28日 06:35
2012年10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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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受權聲明

受溫家寶家人的委託,現就《紐約時報》有關溫家寶及其家人的不實報道,發表如下聲明:

一、《紐約時報》報道的所謂溫家寶家人的「隱秘財產」,是不存在的。


二、溫家寶家人有的沒有從事經營活動,有的雖從事過經營活動但沒有從事任何非法經營活動,沒有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


三、溫家寶的母親除了按規定領取的工資/退休金,無其他任何收入,也無其他任何財產。


四、溫家寶從未在家人的經營活動中起到任何作用,更沒有因家人從事經營活動對他制定和執行政策產生任何影響。


五、溫家寶的其他親屬,以及這些親屬的「朋友」、「同事」的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他們本人負責。


六、對《紐約時報》的其他不實報道,我們將繼續予以澄清,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聲明

君合律師事務所律師 白濤

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律師 王衛東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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