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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林奮強在政府出招打擊炒樓前放售兩個單位,即使林奮強及其他行會成員均表明沒參與相關討論,但公眾難免認為林奮強利用行政會議的機密資料獲利。2003年時任財政司長的梁錦松「偷步買車」,最終要引咎辭職下台,若比較兩事,梁錦松當年是政策制訂者,沒可能以不知情為由開脫,梁也沒有申報,而林奮強則相對有理由抗辯。
梁為訂策者難說不知情
2003年3月,梁錦松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大幅增加汽車首次登記稅,及後被傳媒揭發在政策公布前個多月,以79萬元買入凌志豪華房車,若加車稅實施後,車價應為84萬元,差價約5萬元。雖然梁錦松事後解釋是買車後才決定調整汽車首次登記稅,並非預知加稅前買車,並捐出車價差額兩倍即10萬元,但各界仍不收貨,最終梁錦松於同年7月辭職。
今次林奮強賣樓,無論是他及其他行會成員,均表明行會雖有討論房屋土地政策,但不曾討論稅務調整,而按行會紀錄,林上月兩次買賣物業,也有按行會規定14日內申報,情况與梁錦松有別。
林﹕在港有樓是「原罪」
不過,行會成員加稅前賣樓,被指政治觀感不佳。林奮強否認政治敏感度不足,但願意聽意見改善,又相信事件惹起爭議,是自己有「原罪」,「普遍來說,香港有樓多的人是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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