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衛生署上周五就奶粉銷售守則展開諮詢,建議0至36個月的嬰幼兒奶粉禁止推廣,以鼓勵媽媽餵哺母乳。奶粉生產商美贊臣批評禁止奶粉賣廣告,媽媽也不會因此轉餵母乳,更會令她們缺乏選購奶粉的資訊。美贊臣表示,若守則照常出台,他們將難以支持。
食安11月辦業界諮詢
美贊臣亦批評,當局拒絕讓奶粉商參與制訂守則的工作,令守則一面倒反對奶粉。衛生署發言人表示,制訂守則的專責小組包括政府部門、醫管局、消委會等不同社會界別,不包括業界,但署方與專責小組曾3次與本港主要奶粉供應商會面。食物安全中心11月舉行業界諮詢論壇,署方歡迎持份者在諮詢期間發表意見,包括業界難以遵守守則的原因。
美贊臣今年5月委託理工大學訪問了508名幼兒母親,逾九成人曾使用奶粉代替母乳,最主要原因是工作影響、個人身體問題及缺乏育嬰間等措施,僅二人表示受電視廣告影響而放棄餵母乳。美贊臣大中華區高級副總裁麥杰華表示,當局以為監管奶粉商賣廣告便能提升母乳餵哺率,是「斷錯症、落錯藥」。
批政策「斷錯症落錯藥」
麥杰華說,各奶粉商認同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嬰兒首6個月應以全母乳餵哺,因此業界已自行訂立守則,沒有推廣6個月以下的奶粉。他再引述理大調查指出,83%曾餵哺母乳的媽媽會在6個月內停止餵哺,因此市面應提供6個月以上奶粉的資訊,因此守則應只限6個月以下奶粉不准賣廣告。至於有關營養聲稱和品質標準的建議,則應透過立法規管。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