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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追溯違紀律 學者:派6000也違紀律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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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31日 06:35
2012年10月3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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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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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一直堅持長者生活津貼的生效日期,須定於獲通過撥款當月。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多次強調,不能將追溯期定於10月是基於「財政紀律」,但政治及社福學者指出,政府是以不改追溯期將影響40萬長者作為政治籌碼,直斥「上年派6000元都違反了財政紀律」,亦有認為即使如今不能於10月內通過,政府亦應站在關懷長者角度,追加撥款。


蔡子強:「財政紀律」名稱駭人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出席財委會前,仍強調「文件建議把長者生活津貼的生效日期訂定為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當月的首天」。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認為,「財政紀律」的說法,只是政府的「駭人名稱」,過去政府派發6000元現金,已破壞財政紀律。至於追溯期的設定,說法亦只是基於「文件」,「看不到憲制性關鍵」。


蔡子強認為,政府過去在國民教育科、架構重組等議題上無功而回,但今次政府有40萬長者作籌碼,他提醒,泛民的基層長者票源一向較建制派弱,在此情况下,泛民或大為失分。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授周永新亦認為,即使11月才通過長津,政府亦有權力將追溯期設於10月,「這不關乎財政紀律,而是一個關懷長者福祉的政府應做的,對梁振英的管治威信亦有作用」。不過,他指政治現實是現方案事在必行,議員表達想法後不應再拉布拖延,影響長者領取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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