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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盤不成 甘健成輸官司贏道理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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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01日 22:35
2012年11月01日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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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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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環鏞記酒家已故二代掌舵甘健成,不滿被大股東二弟甘琨禮無理欺壓提出清盤呈請,高等法院昨日「戲劇性」裁定,本港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審理海外註冊公司的清盤呈請,下令撤銷清盤呈請,惟法官指甘琨禮父子確向健成作出欺壓行為,直言若法院有權限審理,必定判甘健成勝訴,並下令琨禮回購健成的股權。被「技術擊倒」的甘健成雖然輸了官司,卻贏了公道。


健成子:公道在人心

甘琨禮昨由兩子女連宏及蕎因陪同下到高院,他們表示滿意裁決。至於甘健成次子崇轅則對判決感到失望和可惜,但對判辭中裁定父親在生時被對方不公平地欺壓,感到欣慰,「公道自在人心」,現時仍要與律師研究判辭才決定是否上訴,但強調希望以和為貴。


今次第二代兩兄弟為鏞記控制權對簿公堂,問到第三代如何避免,甘崇轅稱「不想歷史重演」,會汲取教訓與家人商量,現時要等待遺囑執行人執行父親的遺囑,有信心安排妥善。


指母公司港無業務 無權審理

法官夏利士昨頒下判辭,指鏞記母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td.在英屬處女島註冊,持有鏞記的業務與投資項目,但在港沒有生意、辦公室、員工等。母公司在港無業務,法官認為無權應持有45%股權的小股東甘健成的要求,申請母公司清盤,或頒令他或持有55%股權的大股東甘琨禮,買下其股份。然而,假如法院擁司法管轄權,輸官司兼賠約3000萬元訟費的甘健成將可反敗為勝,法官表示會頒令琨禮回購健成的股份。


法官認為,甘琨禮成為大股東後,其行為對甘健成不公。兄弟自1969年於鏞記共事,從創辦人父親甘穗煇手上接棒後,半合伙形式「拍住上」。健成管樓面事務,琨禮掌企業管理,二人平起平坐。但自琨禮成為大股東後,改變公司一貫做法,如讓兒子連宏與女兒蕎因加入董事局(見表),引起健成不滿。琨禮父子更「火上加油」,法官昨引述電郵與會議紀錄,印證自言「我大聲唔代表無禮貌」的連宏「時常無故對伯父無禮」。


指琨禮先下手為強 掌控鏞記

法官認為琨禮重整董事局,意在先下手為強,「父子兵」掌控鏞記,漠視與大哥的默契,不把大哥放在眼內,寧願「犧牲兄長利益,好讓家人獲利」。法官指甘琨禮女兒蕎因每周兼職半天為鏞記查帳,卻與連宏同獲4.5萬元月薪,較鏞記全職工作的三弟甘琨岐等「叔伯兄弟」高逾1倍。琨禮認為鏞記盈利甚豐,應一改低薪做法,卻未向兄長詳解原由。法官更在建議估值方法時,明言蕎因薪金過高,須按此折扣。


法官又指琨禮讓兒女取用空置貨倉,以健成在公司地位事前應獲諮詢,但琨禮「先斬後奏」,未有顧及健成的期望。


另外,法官在判辭建議計算資產值方法,認為中環威靈頓街鏞記大廈等物業資產,應取兩套估值方法,其一參考同類物業市值,其二按該些物業的現時租金、用途等方面評估價值。兩套方法得出的初步估值,取其平均數為總估值。


至於公司價值,法官不認同甘健成一方建議,參考中式飲食上市公司稻香集團以計算鏞記市盈率,直言雙方經營模式相去甚遠,市面上難找到一家公司如鏞記般經營一家米芝蓮星級大酒家。


甘琨禮一方提出,鏞記非上市公司,股價應有折讓。但法官指由於琨禮一直打壓健成,且健成向鏞記貢獻畢生精力,認為轉讓時不應作任何折讓。


【案件編號﹕HCCW154/10】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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