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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建議香港聯合交易所以仔細探究的方法,處理招股章程內的專家報告,並繼續就加強規管結構性產品與證監會及結構性產品發行人合作。
證監會今天(11月2日)就香港聯合交易所去年規管上市事宜的表現發表年度檢討報告,政府表示,歡迎所有措施確保高水平的上市申請審核,提升上市標準及增強對投資者的保障。進行年度檢討顯示,證監會和交易所為不斷優化香港證券市場監管制度持續努力。
報告檢討了交易所上市科採取的若干營運程序和決策過程,從而評估這些程序是否適當,使交易所能夠履行《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條下的法定責任。交易所根據第21條負有法定責任,須合理地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確保市場是有秩序、信息靈通和公平的。
報告建議交易所應以仔細探究的方法,處理招股章程內的專家報告,確保有關報告是清晰、基於合理基礎和具備足夠的資料;並確保上市委員會在考慮上市申請時,得悉所有重要事項,並獲得仔細的分析和推薦。
證監會亦建議交易所繼續就加強規管結構性產品,與證監會及結構性產品發行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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