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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弱智女非法性交 智障青年候判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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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03日 06:35
2012年11月0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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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智障青年經朋友介紹,結識同齡的弱智女生,首次相會「一見即合」在商場後樓梯性交。事主及後由旁人代為報警,青年昨在高院承認與無行為能力人士性交,獲准保釋等候感化官報告結果再判刑。


首次約會 到後樓梯性交

被告湛耀昌(19歲)被控一項強姦,獲准承認上述交替控罪。他承認去年7月25日於尖沙嘴海運大廈一梯間,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女事主性交。辯方大律師求情強調,被告不知道事主沒有精神行為能力而犯案。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


據悉,被告事發時剛完成特殊學校課程,等候安排工作。他經同樣是智障人士的「中間人」介紹,結識事主。事主智商低於常人,有適應行為缺陷。事發當日他二人首度見面,便到尖沙嘴海運大廈一後樓梯角落性交。事主其後表示不開心,向旁人傾訴而被揭發。警方去年8月10日到粉嶺雍盛苑雍萃閣寓所,拘捕涉犯強姦的被告,被告表示「我一時衝動先搞佢」。事主在錄影會面時稱呼被告「昌昌」,及後於同月23日的認人程序認出「昌昌」。


【案件編號:HCCC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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