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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案涉人少 料半年內查完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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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04日 06:35
2012年11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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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休假」直至另行通知,據悉,他在行會的仕途,要視乎廉政公署的調查進度及結果。前廉政公署總調查主任、執業大律師查錫我接受查詢時認為,林奮強的「佣金案」牽涉的人物和資料相對簡單,估計完成整個調查程序會少於6個月。他說,《防止賄賂條例》中,提供和收受利益的定義包括「同意」提供,因此,即使未有實際金額交收,亦不排除林奮強因「同意」提供額外佣金而犯法。


前調查員﹕同意付額外佣金已犯法

查錫我說,暫時涉案的人物包括經紀、買家和林奮強夫婦,若林奮強提供額外佣金獲中原地產公司及買家同意,便不會被起訴。但目前按照經紀接受傳媒查詢時的說法,似乎地產經紀並不同意這種做法,而買家亦未知是否知悉事件。他說,林奮強在公開場合的說法不會屬於證供,廉署會再在警誡下,要求他說明事件。


定罪前清白 休假僅政治考慮

他提到,林奮強的「休假」決定,相信屬政治考慮,不希望拖累特首梁振英的管治班子民望,因為在廉署的角度以及本港法律,任何人在未定罪前都是清白,毋須請辭或休假。以往高級公務員助查時亦不會自行請辭,否則隨時可能損失公務員長俸。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相信,廉署已聯絡林奮強助查,要求他就事件落口供,又指即使廉署現階段未決定是否落案起訴林,他亦應主動提出辭職。


曾任職廉署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指出,廉署向來都喜「打大老虎」,相信不論林奮強是否辭去行會,都不會影響廉署的調查方向及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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