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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選知多D﹕選舉人票制度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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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06日 06:35
2012年11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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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美國大選,「真正」投票給總統候選人的,並不是合資格的2.1億選民,反而是538名「選舉人」(elector)。按這種「選舉人票」制度,基本上每個州都按人口多寡而擁有不同數目的選舉人,人口愈多,擁有的選舉人票亦愈多。每個州的選民投票給合心水的候選人,而在該州取得過半票數的兩黨候選人,就能一次過取得該州的所有選舉人票。候選人只要在全國取得270張票者,就勝出大選。此制度在美國絕大部分州份實行,僅除了緬因州及內布拉斯加州。到12月第二個星期三之後的星期一(今屆是12月17日),全國538名「選舉人」都要雲集華府,按選民意願象徵式地選出正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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