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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說,衞生署與警方昨天進行巡查行動時,拘捕一名涉嫌無牌行醫的人,但警方未正式落案控訴前,在普通法的原則下不可假設被捕者有罪,若公開其身分,擔心會影響法律程序的公義,另一個考慮因素是公眾利益,需權衡這兩項因素作決定。
高永文今天(11月7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後會見傳媒時說,理解公眾對行動的關注,當局會跟衞生署和律政司尋求共識,希望日後執法機關在作出判斷時,能有較清晰的指引,讓當局作出決定時,可真正平衡司法程序的公義及在極大的公眾利益下的知情權。
他說,如在一些情況下必須公開某些人的身分,以減低公眾繼續受害的機會,便需權衡這兩項因素。他希望公眾明白執法當局每次都會面對兩難情況,要平衡各方面的因素,相信公眾也不希望影響到司法程序的公義,導致起訴最後有技術性困難。
高永文說,在政府未完成指引區分醫療程序,尤其是高風險的醫療程序和美容程序前的數個月期間,衞生署會加強執法,針對廣告或有可能涉及高風險醫療程序的地方進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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