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林小明入稟告李彩華誹謗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0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08日 06:35
2012年11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娛樂
詳情#

【明報專訊】藝人李彩華繼早前捲入寰宇老闆林小明和前妻趙雪英的離婚官司,日前再被林小明入稟高等法院,指她月初出席公開活動及其後接受《蘋果日報》的訪問中,對林作出誹謗言論,要求法庭禁止李彩華再作有關言論,並向林賠償損失。


林小明在入稟狀透露,李彩華本月2日出席「仁美愛心滿亞洲」慈善晚宴時,突然向傳媒「爆料」,當中涉及誹謗前老闆林小明的內容,翌日《蘋果日報》亦有報道。其後,李彩華於本月3日再接受《蘋果日報》專訪,被指再次誹謗林小明,訪問內容以「親解不道德交易之謎,李彩華被迫同名流身體接觸」為題刊出。


【案件編號:HCA2067/12】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