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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地產經紀認識日籍商人兩年多,1996年獲授權替對方收取在港物業的租金,然而經紀伺機變賣日商物業套現200萬元,隨即潛逃加拿大長達15年,至今年6月返港時始被捕。
6月返港被捕
地產經紀昨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罪,求情稱本有抗辯理由,但為免現年75歲的日本商人長途折騰來港作供,才選擇認罪,案件今日判刑。
報稱任職地產經紀的被告黃熾雄(50歲),昨承認於1996年偷盜屬於日商松岡弘晃的青衣翠怡花園單位。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原本的抗辯理由,指被告與松岡有商業及社交關係,獲松岡授權處理收租及其他租務雜項,可為他賣出單位。但因被告考慮到松岡現年已75歲,其妻子又患病,為免他舟車勞頓來港作供,故選擇認罪。被告稱,女友已將當年出售物業所得買入珠寶,在法院的50萬元保釋金可全數用作賠償,但如法官認為有需要,他可變賣物業還款。
稱免事主舟車勞頓故認罪
案情指出,松岡1994年來港投資認識被告,之後聘請他處理物業交易。95年松岡以185萬買入青衣翠怡花園單位,再託被告放租;由於松岡長期居日,被告建議授權他代為收租,松岡未防有詐簽署授權書。被告6天後便將單位放盤,並於1996年10月23日以200萬元售出單位。
松岡翌年9月訪港發現翠怡花園單位遭被告出售,被告訛稱因捲入官司要錢應急才出售單位,承諾5個月內清還欠款,但卻於松岡報警後逃至加拿大,今年才首度回港。
【案件編號﹕DCCC7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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