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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種票案,昨日再有4人被定罪,其中3人獲准保釋候判,等候背景報告。但其中一名定罪已懷孕7個月的被告,主動拒絕申請保釋,即時還押。裁判官指出,因案件性質嚴重,眾被告很大可能被判監。
再4人罪成 官指大可能判監
被定罪的4被告為何振輝(45歲)、陳美斯(38歲)、劉靜琪(40歲)及黃家康(29歲),其中何與陳是夫婦,劉則懷有身孕,預產期為明年1月。
控方案情透露,眾被告在區選前向選舉事務處虛報居於旺角煙廠街華新大廈,後來該單位真正住客投訴,指收到不屬他們的投票通知書。選舉處於是將眾被告列入「特別處理名單」,要求他們投票時再次確認地址,但他們仍繼續投票,翌月被廉署拘捕。
【案件編號﹕KCCC19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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