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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認出 手機色魔控強姦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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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10日 06:35
2012年11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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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涉透過手機交友程式冒認女醫生騙取40名少女裸照,再強姦至少其中4人的「手機色魔」,昨晚被警方落案控告包括強姦罪在內的15條罪名,今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據悉控方將申請被告還押,以便警方調查及讓受害者認人。


被告姓鄧,昨晚被落案控告的15項罪行,包括一項強姦罪、兩項以威脅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等、4項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名等。


消息透露,涉遭被告強姦的4名少女,有人在警方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加上有市民致電警方稱願挺身作證,警方遂掌握足夠證據落案控告疑犯。


警方昨日仍在分析被告手機及家中電腦的資料,確定是否尚有其他受害人。疑犯是渠務工人,警方前日指他涉利用手機交友程式冒認女醫生,聲稱可憑裸照斷症,騙得以女學生為主的40名少女上傳裸照,色魔收到相片後卻以公開裸照威逼對方進行性行為,至前日證實至少4名13至17歲少女曾遭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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