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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本月新法例:21歲以下禁入賭場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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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11日 06:35
2012年11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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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8歲青年疑在澳門賭場輸錢後跳樓,恐怕只是冰山一角。警方消息稱,每年都有不少香港年輕人誤中「美人計」或因貪圖款待去澳門賭錢,結果輸光儲蓄甚至欠下疊碼仔巨款,致被大耳窿挾持返港向家人取贖金。澳門政府為加強保障青少年,本月1日起實施新法例,規定21歲以下青少年不得進入賭場,若青少年違例進場,青少年以及賭場都可能被罰。


入場沒收賭金 賭場可罰50萬

若未足21歲青年被澳門執法人員揭發入賭場,青年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已落注以及贏得賭款均會被充公;賭場則須面對最高50萬元的罰款。


據資料,今年8月曾有一名26歲港人在澳門賭錢敗北欠債後,被大耳窿押返本港新蒲崗寓所向家人討債,其間26歲男子墮樓身亡。


警方不排除他自殺,但由於他墮樓後手機疑被大耳窿取走,未肯定是否另有內情,遂由重案組跟進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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