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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同志平權 蔡志森稱反對肛交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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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12日 19:35
2012年11月12日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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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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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昨於港台《城市論壇》中就同性平權討論時將同性戀合法化與肛交拉上關係,他稱,基於宗教、倫理、公共衛生方面都反對同性性行為,特別是肛交。立法會同志議員陳志全反駁,肛交不等於同性戀,指摘蔡志森混淆視聽。蔡強調自己並不反對諮詢,但堅決反對立法,擔心一旦立法會令市民容易因言入罪。


港台《城市論壇》昨討論立法會同志平權議案被否決,陳志全質疑為何香港人關心同性平權問題,但提出諮詢都有部分人不願意,批評反對者不了解香港現實情况。明光社蔡志森則稱不反對保障同性戀者的自由及權利,但擔心一旦立法,非同性戀者很容易觸犯法例。


有出席的家長發言時亦指出,女兒在加拿大讀書時,由於自己反對同性戀,所以要求學校容許女兒不接觸有關同性戀的資訊,但由於加拿大有禁止基於性傾向歧視的法例,學校向他表示,「你唔好咁講,你咁講可以告你」。


不過,陳志全認為,發生這情况的機率很微,因為同性戀者不會濫用條例,只是不想被歧視。


蔡志森憂立法令市民易犯法

論壇上,蔡志森續指本港歧視同性戀者問題不嚴重,稱有調查指七成港人不認為本港有歧視同性戀者的問題。香港家長聯會會長李偲嫣亦表示,「並不覺得有任何歧視,我們如果在街上話一些人生得矮,這就是歧視嗎?如果同性戀者覺得有歧視,可以向平機會投訴」。女同學社執行幹事曹文傑引用香港女同盟會2010年的調查,稱超過五成同性戀者認為在教育及工作上有被歧視。


香港女同盟會陳文慧指出,知悉曾有一名中五女學生因性傾向而被勸退學,指該名於九龍塘區就讀中五的女學生,會考前教師知道她是同性戀者,會考放榜後,女生成績足可升讀原校,但她最後未能就讀原校,一個比她低分的男同學卻可原校升讀。女生向學校查詢,獲回覆「你不適合在這學校讀書」。曹文傑指出,他們要求諮詢同性戀者被歧視,而非討論道德上的問題。


林煥光對政府失望﹕是基本人權

另外,平機會主席林煥光對政府處理同性戀者平權問題的立場感到失望,表示這不是道德方面的問題,是基本人權的問題,希望政府重新檢視有關政策,跟上世界主流。政府日前表示,未擬就同性戀合法化問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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