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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獲政府公帑資助幫助釋囚更生的善導會,昨日有傳媒指其高層常以工作名義豪花公帑外遊。善導會昨發表聲明,稱所有外訪支出均經過機構審核程序,機票及酒店屬經濟水平,部分外訪經費亦由主辦單位支付,有關支出亦需向社會福利署交代,強調沒豪花公帑。
《蘋果日報》 昨報道善導會總幹事及副總幹事,2010年先後外訪巴西、英國及北京,並指今年善導會到韓國與一間連鎖麵館洽談專營權,聲稱協助釋囚就業,但被質疑為何不選擇本地食肆。
支出經審核 機票酒店經濟水平
善導會聲明表示,為準備2011年主辦的國際研討會,因此兩名總幹事於2010年,出席由聯合國於巴西舉辦的更生康復及預防犯罪國際會議,並於同年接受北京一間社區機構邀請出席研討會,北京之行由主辦機構全數支付開支。聲明指出,正、副總幹事每年平均只外訪2至3次,而所有支出費用,須事先向機構上級申請,按財務程序審核後才獲批,並需向社署提交年度報告交代。
善導會總幹事吳宏增接受查詢時稱,每次外訪均有工作需要,強調善導會沒有豪花公帑。他又稱,選擇與該韓國連鎖麵館合作,是由於該麵館同意以社企形式在本港開設專營店,會方期望藉此提供更多工作機會予釋囚,而有關計劃亦已得到民政事務署「伙伴倡自強」批准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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